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强基引领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87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37号)工作要求,通过基层党组织审核推荐,评审小组集中评议,并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三级联创”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三级联创”标杆院系推荐对象(共1个)
1.美术学院党委
二、“三级联创”样板党支部推荐对象(共3个)
1.护理学院教师党支部
2.人文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
3.商学院学生第五党支部
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推荐对象(共1个)
1.经济学院教师党支部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5日—9月29日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
纪委:0373-3682523
组织部:0373-3683045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