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宣传在学校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有为,现就报送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展示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年以来,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二、材料内容
围绕在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中,我校教师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事迹。如在推动教学科研创新、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党建、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解决的难题、作出的创新举措以及获得的显著成效等。可结合具体案例、数据等,内容要真实可信、生动具体,能够充分展现被表彰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情操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效应。
三、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包括:标题、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主要事迹(500字左右),生活照或工作照电子版(1~2张,并配以简要说明)。
2.事迹内容要求:先进事迹展示材料采用第三人称,要求主题突出、事迹生动、层次清晰、语言流畅。重点突出政治过硬、服务师生、业务实绩、清正廉洁、急难险重等方面的事迹。排版要整齐规范,标题统一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行距设置为28磅(详见模板)。
3.报送方式及要求: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1月10日前将事迹材料及相关图片的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交至组织部1003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zuzhibu304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师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1)每个学院报送1名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
(2)机关党委所属各单位报送1-2名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
(3)其他职能部门报送1-2名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报送的事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无虚假信息,所列举的事例和数据要有可靠依据,经得起检验。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683045
附件:新乡学院优秀教师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展示材料(模板)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