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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三十三期党课培训的通知

2024年04月02日 09:17  作者: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端正其入党动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入党积极分子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建设实践,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新乡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拟举办新乡学院第三十三期党课培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9日

2.培训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培训地点: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确定,报组织部备案。

4.培训形式:专题辅导、现场教学、志愿服务、座谈交流、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组研讨、自学、撰写学习总结等。

5.培训的班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培训学员60名以上的自行成班,人数不够的由组织部协调分配成班。联合开班的党组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由主办党组织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考勤统计、报送材料等工作。

6.培训学时及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需完成不低于40学时的培训。其中,各基层党组织须组织开展12学时的专题辅导;组织学员完成至少2学时的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参与至少8学时的志愿服务;组织参加至少2学时的座谈交流;指导学员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自学;组织学员进行不少于6学时的分组研讨;指导学员撰写学习总结,共计2学时。

1题辅培训以专题辅导为主,可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党校讲师团成员、校外党史党建专家、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和各学院党务工作者,根据培训内容开展专题辅导,具体培训专题及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讲:《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版);

第二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

第三讲:党的辉煌历程与基本经验(含党的统一战线知识);

第四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

主讲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或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学校党校讲师团成员;

第五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标准及入党程序;

第六讲: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做信仰坚定的青年大学生党员;

主讲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2现场教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现有条件和特色元素,以适当方式开展现场教学。

3志愿服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长不低于8小时。

4谈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邀请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与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座谈交流。

5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基层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至少2次组织生活(如:“三会一课”、党日活动)。

6分组研讨:基层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的重要论述、青年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如何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等方面开展分组交流讨论,共6学时。

7自学内容

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河南党员教育服务网、河南机关党建网等;

参考资料

重要讲话及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版)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

学习书目: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中国共产党简史》

《改革开放简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

《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入党培训读本》等。

8撰写学习总结:要结合学习情况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总结。不得抄袭,否则不予结业。

三、考核方法

1.采取学习笔记、学习总结、考勤、考试四项综合考核。学习笔记、学习总结、志愿服务、考勤、考试各占最终分数评定的20%、10%、10%、10%、50%。最终分数评定合格者,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最终分数评定不合格者,不发培训结业证书。

2.本次考试方式为闭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发放结业考试试卷并批改。考试不合格者,不发党课培训结业证书。

3.考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25日——4月28日,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四、培训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培训学时及专题要求研究确定培训方案,全程监督参与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前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政治把关,培训内容要与时俱进,准确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准则条例和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注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和检查本党组织学员的上课情况,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请假须有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无故缺席一次取消培训资格。

2.上课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安排,课程开始前将党课培训安排(附件1)纸质版(盖章)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3045@163.com,以便组织部巡视检查。

3.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出席、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培训结束后学习笔记统一上交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检查。

4.做好材料归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学员撰写的学习总结保留存档,作为发展党员工作原始材料。

5.培训结束后,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党课培训学员的成绩单(附件2)填写后纸质版(盖章)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3045@163.com,成绩单录入时要特别注意学员名字的准确性。

培训有关事项联系电话:0373-368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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