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新转入我校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审核
新转入我校党员包括:新生党员(含专升本新生党员)、新进教职工党员。对于新转入党员的档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安排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并认真填写《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1.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全程记实表(一般省内有),党员推荐/团员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培训材料,政审材料,发展对象培训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等。
2.审核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核:入党材料的时间是否准确、内容是否规范、逻辑是否清晰、字迹是否涂改,是否涉嫌造假等。
3.审核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核:是否属于异地(非学习或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入党年龄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培养和发展程序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等。
对新转入党员档案存疑的,须向其本人和原所在党组织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对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不具备党员条件者,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不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并将具体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
对新转入预备党员,还应审核预备期是否过期。在报到前预备期已满的,一般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二、组织关系接转
档案材料审核合格的新转入党员,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接收,按有关规定处理。
1.省内和部分开通跨省转接功能省份的党员转入我校的,党组织关系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党员系统)内进行接转,不再需要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
2.未开通跨省转接功能省份的党员入我校的,需具备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或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为落款开具的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新乡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处为录取的校内二级单位党组织,如“××学院党委(党总支)”、“××处党支部”。党员持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无误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录入党员系统,并填写介绍信第三联(回执联),以适当形式送返党员转出基层党组织。
三、办理程序及要求
对于新转入党员,原则上应在党员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需向党委组织部报备负责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负责新转入本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认真填写《××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转入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转入党员情况备案表》存档备查。
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好后,应将新转入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正常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同时做好党费补收及相关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负责预备期的考察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加强领导,指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新转入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同步做好转入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工作。对审核不严或处理不当引发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新乡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关系转接联络员花名册》;
2.《××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转入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3.《××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转入党员情况备案表》。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9月7日